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的通知》(桂科计字〔2021〕13号)精神,做好广西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2021年度项目征集工作,现面向全市征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主要支持四类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类、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类(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和途径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参照附件中的申报条件,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gkg.kjt.gxzf.gov.cn/egrantweb/)的“申报业务”栏目,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填报项目申请(附件请务必同时扫描上传)。
(一)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按照申报的项目类型认真填写《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申报书》(附件1-1)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2),申报可根据申报类别参照项目参考绩效考核指标(附件1-3)进行设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企业单位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2.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提供联合申报协议(原件),明确各申报单位在项目中的分工、责任、权利、利益分享、科技经费分配比例及匹配资金投入比例等。
3.如有项目预算单价在20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需填写仪器设备购置表(附件1-4)。
4.如有自筹经费部分,需提供资金匹配承诺书(原件)。
5.科技成果证明、科研能力证明及其他认为能佐证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的材料等。
(二)装订和材料接收
项目申报材料(纸件)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仪器设备购置表”→“项目申报附件材料”。纸件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提交原件一式一份。
申报单位系统填报时间从2021年1月28日至2月26日止,纸质材料寄送时间至3月1日止。
申报材料接收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邮编:530022。
联 系 人:黄超冠,电话:0771-5852295/5892607。
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771-966118。
主 管 处: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电话:0771-2615526。
未尽事宜,请市科技局计划财务科王伦伟,电话:4566193。
附件: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的通知
贵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