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协,各市直学(协)会:

为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的学会工作,大力加强学会建设,提升学会能力,推动学会成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一支重要社会力量及会员满意的社会团体,根据《关于印发(贵科协学字[2018]5号》文件,市科协决定以项目资助方式,择优支持学(协)会开展2020年学会促进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重点从有利于推动学术繁荣、有利于提高全民科学素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出发,支持一批改革与发展意识强、方案可行、措施得力的学会进行项目示范,通过项目引导培育典型,形成不断深化学会改革,促进学会发展的激励机制,不断增强凝聚力、社会公信力,推进学会健康良性发展。

二、申报时间

每年1—4月份,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表报市科协学会部,逾期不予受理。

三、主要内容

以学术建设和科普工作为重点,并适当择优资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技术推广和组织建设等项目,每个项目以1年为周期。各学(协)会按照上述资助方向,提出建议项目申请。经市科协认定后,可列入资助项目计划。

四、申报类型

贵港市科协今年拟设立“学会工作促进行动计划”专项项目5类,每个项目给予资金资助。

(一)(2020-1号)学会组织建设新成立的学会(协会)组织;按时换届选举的学会;

(二)2020-2号)学术交流活动。组织会员开展有特色、高质量的学术交流活动;

(三)2020-3号)学会人才培训组织会员开展业务提高培训班;

(四)2020-4号)特色学会科普活动对组织会员到社区、校园、农村、企业开展科普宣传、培训班等活动;

(五)2020-5号)学会联合开展特色活动。对联合组织学会会员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开展科普宣传、培训班等活动,由牵头学会(协会)申报,分别给予联合学会(协会)资助。

 五、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经贵港市科协批准成立的市直学(协)会(含在市科协备案的学会、协会);县市区科协所属学(协)会。

(二)基本条件

  1. 申报学会应有实施本类项目的经验和基础;
  2. 项目负责人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 开展的活动符合项目要求,能够遵守《贵港市财政局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组织部  贵港市公务员关于印发贵港市市直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贵财行〔2018〕1号)文件。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数量

每个学会最多可申报3类项目。每个项目编号为1类,同类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个项目,如有特殊需要提前同市科协沟通。所申报的项目应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可行、预期效益明显。

(二)材料报关要求

1.填写《项目申请表》,市直学会申报项目直接报送市科协学会部,各县市区所属学(协)会申报项目由县市区科协统一报贵港市科协学会部。

2.申报项目属于资助范围,目标明确,实施计划操作性强,措施有力,经费支出合理,有自筹配套经费的项目优先。

3.申报表加盖公章后,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材料到市科协学会部QQ邮箱:505062216@qq.com。

七、项目管理
  1、采取自愿申请、动态评估、择优支持、追踪问效的运作机制,并签订《项目合同书》;
  2、项目由市科协研究审定;
    3、项目完成后,获资助单位应上报总结材料和《项目决算表》,市科协将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附件:项目申请表

 

 

贵港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2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