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教育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和全国第八次少代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认真学习团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选树典型、评选先进,带动全市学校团、队形成解放思想、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促进团建、队建水平的提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市委、市教育局和市少工委决定在2021年“五四”和“六一”期间集中评选表扬一批学校团、队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对象
本次申报项目为: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少先队集体、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员7个项目,凡在我市范围内的各类学校团、队组织,团员、团干、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标准和条件
申报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申报、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贵港市五四红旗团委
原则上近三年获得过“贵港市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的单位不参加评选。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家国情怀教育。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所属团组织、团员、青年底数清晰,团的工作有活力。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建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团干部配备率应达到90%以上,学社衔接率应达92%以上。
3.班子建设好。团委(团工委)班子配备齐整,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团委书记按照学校中层管理人员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
4.作用发挥好。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原则上2020年度学校团员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高于全市平均参与率。团员全部在广西志愿服务网或志愿中国网注册成为志愿者。
(二)贵港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原则上近三年获得过“贵港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荣誉称号的单位不参加评选。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家国情怀教育。
2.组织基础好。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推进团支部(团总支)整理整顿成效明显,团支部(团总支)工作有活力。团支部(团总支)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配备率应达到90%以上,学社衔接率应达92%以上。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团总支)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等,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脱贫攻坚、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疫情防控等任务中表现突出。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组织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团员全部在广西志愿服务网或志愿中国网注册成为志愿者。
(三)贵港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面向中职、中学,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团干部以及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和县级少先队总辅导员,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评选。原则上近三年获得过“贵港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2020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总支)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3.敢于担当作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求真务实,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在广西志愿服务网注册成为志愿者,并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敢于挑急难险重的担子,敢于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岗位锻炼。
4.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5.积极带头参与青年大学习。
6.截至2021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1年。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四)贵港市优秀共青团员
原则上专职团干部和近三年获得过“贵港市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的团员不参加评选。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在广西志愿服务网注册成为志愿者,并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6.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
(五)贵港市优秀少先队集体
1.少先队工作先进学校
(1)规范成立学校少工委,由校长(书记)担任少工委主任,大力支持本校少先队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对少先队工作考核评价激励制度,学校少先队在少年儿童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等方面有亮点、有特色。
(2)将少先队工作纳入中小学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整体工作计划,开学有部署、过程有指导、期末有总结、年终有评价,保障开展少先队活动、购置设施设备、征订队报队刊所需经费。
(3)配齐配强大、中队辅导员,保障大队辅导员享受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待遇,纳入后备干部培养,保障辅导员少先队业务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课时,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和评比表彰奖励。
(4)支持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分批入队,坚持全童入队,入队程序规范,每学年召开学校少先队代表大会,用好少先队标志礼仪,规范开展仪式教育,规范选举少先队小骨干,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常态化开展,全面开展“动感中队”活动,创新开展榜样教育。
(5)初中学校要注重团队衔接,初一年级全面建队,创新开展符合初中生身心特点和需求的少先队活动,规范举行初中建队、离队仪式,健全少年团校、团课制度,规范开展团前教育和推优入团工作。
(6)工作有特色,先进事迹在少先队组织、教育系统或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
2.优秀少先队大队
原则上近三年获得过“贵港市少先队红旗大队”荣誉称号的单位不参加评选。
(1)大队组织先进性发挥好。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有实效。少先队员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强,少先队组织有活力,吸引力、凝聚力强。
(2)基础队务规范。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定期举行学校少先队代表会议。规范使用红领巾、队徽、队委(队长)标志等少先队基本标志礼仪,规范举行入队仪式、初中建队仪式、离队仪式等少先队仪式。队室、红领巾广播站等少先队阵地建设扎实,少先队的特色鲜明,时代感强,利用率高。每周1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程落实情况好,开展课内外、校内外少先队活动特色鲜明、效果好。
(3)大、中队辅导员队伍配备到位,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专业素质,保障大队辅导员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待遇,辅导员经常性参加学习培训、开展少先队活动和工作研究,并取得较好效果。
(4)先进事迹在少先队组织、教育系统或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
3.优秀少先队中队
原则上近三年获得过“贵港市少先队红旗中队”荣誉称号的单位不参加评选。
(1)中队组织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有实效,有活力、凝聚力强,队员的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强。
(2)严格落实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经常性开展少先队活动,队员参与积极性高。队员的自主性、创造性发挥得好,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中队委、小队长,集体荣誉感较强。
(3)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注重发挥少先队员自主性,具有较高的少先队工作专业水平。
(4)先进事迹在少先队组织、教育系统或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
(六)贵港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原则上近三年获得过“贵港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荣誉称号的辅导员或少工委主任不参加评选。
1.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含校外辅导员)
(1)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的少先队大队、中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1年以上的校外辅导员,须出具辅导员聘书或学校证明。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所在学校应已成立少工委。
(2)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应该是党员、团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先队工作,发扬奉献精神,有较强的职业精神。
(3)少先队辅导员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在少先队育人和指导基层少先队组织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特别是在开展少先队活动课程和课内外、校内外少先队活动,开展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方面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突出。
(4)少先队校外辅导员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少先队活动,特别是在为学校少先队组织争取资源、拓展校外少先队实践体验途径、丰富少先队教育载体等方面成效明显。
(5)先进事迹在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廉洁自律,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
2.少先队总辅导员、少工委主任
(1)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的少先队总辅导员,或任职1年以上的少工委主任。
(2)总辅导员能够积极落实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为少先队工作决策提供专业性意见,设计和实施本区域内少先队重要活动,在少先队育人和指导基层少先队组织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推广学科建设成果,开展少先队工作研究,效果良好;为本区域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职称评聘等提供专业支持,帮助基层少先队辅导员提升职业精神、提高职业素质、实现职业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
(3)少工委主任能够严格执行本级少代会制度,健全和完善决策机制和议事建言机制,健全本级少先队组织;保障少先队工作基本条件;配齐配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落实辅导员工作相关政策,做好辅导员的培训、考核、表彰等工作;本级少工委能够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少先队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
(4)先进事迹在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廉洁自律,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
(七)贵港市优秀少先队员
原则上近三年获得过“贵港市优秀少先队员”荣誉称号的少先队员不参加评选。
1.年龄在6至14周岁中小学少先队员(2006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出生)。
2.在从小学习做人方面表现突出。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习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热爱生活,懂得感恩,与人为善,明礼诚信,争当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小模范。
3.在从小学习立志方面表现突出。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从小有追求真理、报效祖国的志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从小听党的话、跟党走,做新时代好队员。
4.在从小学习创造方面表现突出。刻苦钻研,勇于实践,积极创新,喜爱小发明、小创造,争当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小标兵,在各类重大比赛中成绩突出。
5.热爱少先队,模范遵守队章,在少先队集体里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先进事迹在少先队和社会中产生良好影响。
三、申报评选步骤
(一)申报阶段(2020年3-4月)
各级团、队组织结合实际情况,对照申报条件和标准,认真开展自评,按照标准,择优树立典型,并逐项整理材料,将申报资料及时上报。
(二)组织工作(2020年4-5月)
各单位对所报团、队组织申报材料进行考察核实,按照申报条件标准,择优报送。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对申报对象进行再审核,并确定拟表扬对象,确保公开、公平。
(三)宣传展示(2020年5-6月)
在贵港共青团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上对拟表扬对象进行先进事迹宣传展示,在全市范围内树立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
(四)集中表扬(2020年5-6月)
在今年“五四”“六一”期间进行集中表扬。
四、工作要求
各级团、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对拟申报的个人、集体进行严格了解和把关,按照申报条件标准,注意推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公平公正推选申报对象。要求在所在单位及县级团委分别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申报单位和个人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汇总表,同时将公示证明材料原件和学校聘任证明、获奖证书以及表彰文件复印件等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团市委学校少年和权益部,其中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相关材料于3月31日前报送,优秀少先队集体、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员相关材料于4月9日前报送,各县(市、区)团委要在报送的名单汇总表中对各申报对象进行排序,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未尽事宜,请与团市委学校少年和权益部联系。联系人:李倩倩、宋永萍,联系电话:4563175。邮箱:gg4563175@163.com。
附件:1.2020年度贵港市“两红两优”(学校系统)名额分配表
2.2020年度“贵港市优秀少先队员”“贵港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贵港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名额分配表
3.2020年度“贵港市五四红旗团委”(学校系统)申报表
4.2020年度“贵港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学校系统)申报表
5.2020年度“贵港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学校系统)申报表
6.2020年度“贵港市优秀共青团员”(学校系统)申报表
7.2020年度“贵港市五四红旗团委”(学校系统)申报名单汇总表
8.2020年度“贵港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学校系统)申报名单汇总表
9.2020年度“贵港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学校系统)申报名单汇总表
10.2020年度“贵港市优秀共青团员”(学校系统)申报名单汇总表
11.2020年度“贵港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学校)”推荐表
12.2020年度“贵港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大队、中队)”推荐表
13.2020年度“贵港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表
14.2020年度“贵港市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
15.2020年度“贵港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大队、中队)”申报名单汇总表
16.2020年度“贵港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学校)”申报名单汇总表
17.2020年度“贵港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申报名单汇总表
18.2020年度“贵港市优秀少先队员”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少先队贵港市工作委员会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