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协、财政局:
根据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关于创新基层科普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的精神,为深入推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工作,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稳步提升,贵港市科协、贵港市财政局决定继续实施2022年贵港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村)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各县(市、区)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指导培育一批优秀“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为先进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村)脱颖而出,为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及文明、平安社区(村)建设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022年,各县(市、区)要重点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农业(核心)示范区内培育成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要求每个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导成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对新成立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上级科协给予一定数量的奖补指标,不足部分由市科协从科普工作经费(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经费)中安排资金,按照上级科协补助的金额给予同等的经费补助。
二、持续开展“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评选工作
实施2022年贵港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在全市评出一批先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示范社区(村),并给予适当的补助资金。
(一)推荐名额
1.“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建议每个县(市、区)分别推荐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各2-3个。
2.“社区(村)科普益民计划”。建议每个县(市、区)推荐科普示范社区(村)各1-2个。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1.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1)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民政局)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会员农户在5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3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
4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民族团结、平安社区(村)、文明社区(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5要重点关注农业(核心)示范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同等条件下,在农业(核心)示范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及已建立有党组织和科普惠农服务站的要优先推荐。
6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科协农村科普工作奖励优先。
(2)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民族团结、平安社区(村)、文明社区(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3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受益群众5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民族团结、平安社区(村)、文明社区(村)等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4要重点关注农业(核心)示范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同等条件下,在农业(核心)示范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及已建立有党组织和科普惠农服务站的要优先推荐。
5获得县级科协农村科普工作奖励优先。
2.“社区(村)科普益民计划”
推荐范围:积极面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社区(村)。
推荐条件:(1)社区(村)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科普协会等组织健全,有专兼职干部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社区(村)科普基础设施设备完善,利用效果好。具备科普宣传设施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科普宣传内容更换频度适当,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社区(村)科普经费有保障,能够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用于社区科普,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
(4)社区(村)科普活动贴近群众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益面广,时效性强。拥有本社区(村)居民参与性强、参与率高、广泛认同的品牌科普活动,每年在社区(村)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
(5)社区(村)群众热心科普事业,主动承担科普志愿者任务,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服务本社区(村)居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区(村)科普活动,居民对社区(村)科普认同度高。
(6)社区(村)科普效果显著,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近年来参与创建平安社区(村)、文明社区(村)、民族团结工作成效显著,无封建迷信活动。
(7)获得县级科协科普工作奖励的社区(村)优先。
(三)相关要求
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推荐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在开展推荐申报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广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科协普发〔2018〕12号)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组织实施工作
各县(市、区)要在规定的推荐名额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加强监管,确保推荐质量。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好中选优,严格进行项目推荐和初评工作。已获得过本项目奖的农技协、基地、社区(村)的单位,原则上不再推荐。
2.要突出重点,特别要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给予重点关注
(1)要重点关注在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2)要重点关注发展粮食生产,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
(3)要重点关注在农业(核心)示范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及已建立党组织并积极帮扶群众、带领群众依靠科技致富、在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表现优秀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4)要重点关注已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能发挥科普惠农长效机制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5)要重点关注为推进城镇化开展科普服务的社区(村),科普工作卓有成效、弱势群体集中的老旧社区(村)。
(6)推荐申报先进单位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需成立满1年。(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止,以民政局注册颁发的社团法人登记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追踪问效,加强监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市本级及相关县(市、区)的科协和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社区(村)科普益民计划”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
(2)获奖补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要做好工作总结,将表彰对象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加以推广,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材料报送
1.“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村)科普益民计划”。请各县(市、区)科协于5月30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贵港市科协科普部,报送材料内容:各申报单位的推荐表、概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推荐材料采取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并行的方式。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发送到市科协科普部邮箱。
2.新成立农技协。请各县(市、区)科协最迟于2022年11
月30日前将组织新成立农技协会的相关材料纸质材料(电子文档)报贵港市科协科普部。报送材料内容包含:
(1)电子文档。民政局批复文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纸质材料。新成立的农技协提交在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县(市、区)科协公章。
(五)联系方式
1.贵港市科协联系方式(科普部)
联系人:韦秀妮
联系电话:0775-4563297 0775-4563205(传真)
通讯地址:贵港市行政中心大楼C区五楼511室
邮政编码:537100
电子信箱:kx4563210@126.com
2.贵港市财政局联系方式(教科文科)
联系人:张潇
联系电话:0775-4560090
附件:1.贵港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荐表
2.贵港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表
3.贵港市“社区(村)科普益民计划”申报表
4.贵港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概况表
5.贵港市科普示范社区(村)概况表
贵港市科学技术协会 贵 港 市 财 政 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