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任务的通知》(桂文旅发〔2019〕11号)下达的任务,同时兼顾相关加分的要求,2019年度我市需完成新(改)建旅游厕所31座(其中新建25座,改建6座)。现就贵港市财政局旅游厕所专项资金指标和各县(市、区)今年旅游厕所建设任务数量,对新(改)建旅游厕所资金补助问题通知如下:

一、奖励补助的对象

2019年新(改)建并评定为A级以上的旅游厕所。

二、奖励补助的条件和标准

根据《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任务的通知》文件下达各县(市、区)的任务数,对于2019年度新建成,并经我局验收评定的旅游厕所平均每座奖励7万元;改建完成并经我局验收评定的旅游厕所平均每座奖励3.5万元。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及下发的奖励补助资金,对新(改)建完成并经我局评定的旅游厕所,根据不同等级给予相应数额的奖励补助。

三、各县(市、区)奖励补助资金数额

桂平市:42万元(拟新建5座,改建2座);

平南县:42万元(拟新建5座,改建2座);

港北区:42万元(拟新建5座,改建2座);

港南区:35万元(拟新建5座);

覃塘区:35万元(拟新建5座)。

总计196万元。

四、奖励补助的申请和相关问题

(一)奖励补助经费按照《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任务的通知》文件明确的旅游厕所新(改)建指标下拨到县(市、区)。奖励补助资金的手续、程序按照各县(市、区)所规定执行。

(二)申请单位新(改)建成旅游厕所,须经我局验收评级后,方可申请奖励补助资金。申请验收评级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前,逾期未申报验收,影响绩效考评的不予奖励补助。

五、奖励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各单位严格按照贵港市财政资金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要求,加强对旅游厕所奖励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确保专项专用。对于骗取、截取、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开展旅游厕所建设工作。尚未落实选址的要尽快落实,并及时开展设计、建设等工作。请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加盖有单位公章的旅游厕所建设方案报我局公共服务科,方案中需包括拟建旅游厕所的数量、等级、名称和位置,以及奖励补助方法等内容。

(二)各旅游厕所开工建设需将该厕所相关设计图稿报我局备案,确保厕所布置合理、厕位数量充足、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请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全国旅游厕所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工作,确保按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信息填报。

 

 

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19年6月20日

 

 

(联系人:覃江山  联系电话:4563325  邮箱:ggwxg4563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