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妇联,市直、中区直驻贵各单位:

2020年是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妇女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再建新功、再创新业,市妇联继续开展2020年市级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以女性为主体的科、室;行业单位的女性班组、岗台、车间、站所、生产线等;人民解放军的女兵连、中队、班;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中以妇女为主的商户(店)、小组、部门、农业合作社、农业示范基地等。

二、创建条件

(一)原则上女性应占岗组、团队成员人数的60%以上。争创岗组、团队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二)岗组、团队成员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依章办事,自觉弘扬文明新风和“四有”“四自”精神,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团结协作,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中贡献突出。

(三)具有明确的争创目标计划、创建标准和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渠道畅通。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

(四)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

(五)创建活动得到本单位(系统、行业)重视,将其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六)创建市级巾帼文明岗的岗组、团队应获得过县处级或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已经创建全国级、自治区级或市级的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妇联,市直、中区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活动顺利推进。请县(市、区)妇联将本辖区推荐的岗组进行汇总并按优秀顺序排序统计上报。

(二)严格推荐审核。各县(市、区)妇联、有关单位要采取自下而上、公开、逐级申报的推荐方式,对拟推荐的候选岗组在政治和业绩表现等方面要予以严格审核,慎重推荐,网络公示。组织推荐时,须按照本地区农业人口比重或农业经济占当地经济比重考虑涉农比例,各县(市、区)、有关单位的推荐对象总体涉农比例应不低于50%。市妇联党组根据上报情况,择优入选岗组,按照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原则确定入选名额。

(三)推动妇女创业创新创优。以“巾帼文明岗”创建为抓手,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大比拼等创优创先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涵、拓展服务领域,以培树典型为突破口,引领各行各业女性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广泛搭建“岗岗联动”、“岗企推动”、“岗村互动”平台。

(四)强化工作宣传。注重将评选推荐和典型宣传相结合,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优秀妇女典型和先进集体事迹,在广大城乡妇女中营造争创先进、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

四、其他事项

创建的岗组要认真填写推荐表、汇总表,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请各县(市、区)妇联、有关推荐单位将材料汇总整理,并于2020年4月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报至市妇联发展部。

不尽事宜,请联系市妇联发展部。

联系人:李美玲;

电  话:4563139;

邮  箱:ggfulian@163.com;

地  址: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537室。

附件:1.2020年度贵港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2.2020年度贵港市巾帼文明岗汇总表

贵港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