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提名单位,有关第一完成单位:

根据《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为有序做好2019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证书和奖金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金发放

(一)由单位、组织提名的获奖项目。

请提名单位组织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填写送交《账户信息表1》,由我厅直接向获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发放奖金。

(二)由专家提名的获奖项目。

请获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填写送交《账户信息表2》,我厅将奖金拨入指定账户。

(三)请各提名单位、专家提名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于2020年4月17日前,将《账户信息表》原件送至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802室(南宁星湖路24号),联系人:劳玲,0771-5302002。第一完成单位注册地不在广西的,递补填写排名靠前广西注册单位的账户。

(四)广西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奖金按完成人员贡献大小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

二、证书发放

各提名单位及专家提名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在送交《账户信息表》原件同时,凭《账户信息表》统一领取2019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证书,并转发给各获奖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

 

附件:账户信息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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