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贵港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司通〔202127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了《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12月1日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宪法宣传周”系列

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贵港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司通〔202127号)的工作部署,定于1129日至12月5日开展2021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为积极参与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我局参加活动的具体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活动时间

20211129125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三)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四)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融入人社政策法规宣传内容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宪法宣传周”活动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原则,通过“主题日+系列线上活动”的形式进行。

(一)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通过每周一课综合业务学习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平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国家安全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牵头科室:法规科人事科、机关党办)

(二)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主动参与市里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面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等,推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自觉性(牵头科室:法规科、劳动监察科)

(三)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利用线上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通过办公场所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电子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朋友圈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行政处罚法、国家安全法、广西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条例新修订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牵头科室(单位):局办、社保中心)

(四)形式多样,全面铺开。各科室(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宣传周期间,策划开展灵活多样、特色鲜明的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市里通过贵港普法、贵港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开展“知识宪给你”线上答题竞赛活动;窗口单位特别是人社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工作,在开展业务工作中,同时做好法律政策宣传工作。(牵头科室(单位):法规科、社保中心)

五、工作分工

宣传活动由市人社局法规科牵头,局办公室、社保中心、劳动监察支队、就业中心、仲裁院、人才中心配合完成。具体分工如下:

(一)宣传资料编印

市社保中心、劳动监察支队、就业中心、人才中心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和各自职能,融入宪法宣传普及内容,各自准备、印制相关宣传资料,并放置于窗口单位前台或者宣传展台,主动提供给群众学习

(二)主题宣传活动

由局法规科牵头,人事科配合,联系法律顾问,利用每周一课开展宪法进机关宣传活动法规科负责联系市总工会等牵头单位,共同开展宪法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期间,市人社局大院和市社保中心大院分别在门口悬挂宣传标语或在门口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营造“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宣传标语内容见附件),该项工作由市人社局办公室和市社保中心办公室负责落实。

(三)宣传信息发布

本次活动信息由局法规科负责撰写、报送,局办公室配合做好活动期间摄影、摄像、信息发布等工作。

(四)宣传工作总结

开展活动结束后,由局法规科负责做好总结工作,各科室(单位)配合12月8日前提供相关数据、图片报局法规科,由局法规科1210日前将本次活动方案、图片、总结、统计表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其他事项

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出宣传主题,避免形式主义,使宪法宣传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人社工作的服务对象。同时,要结合普法实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政策法规与调解仲裁科联系,电话:4581596,邮箱:ggrsjfgk@126.com 

附件:1.2021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标语

     2.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1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标语

1.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2.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3.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5.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6.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7.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8.加强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9.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0.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1.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和谐贵港

12.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1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4.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附件2

                     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

类型

参加人数

展出板报数(块/幅)(LED)

横幅数(含LED)(条)条

发放宣传资料

开展性质

备注

组织

参与

派出人数

受众人数

数量(册)

主要内容

自办

合办

1

如:贵港市**

宪法进校园

 

10

200

15

5

2000

《宪法读本》

自办

   

2

如:贵港市**

 

知识竞赛

20

         

合办

贵港**中心

 

3

                       

.

                       

填写说明:1.类型包括:牵头单位为组织开展,协办单位为参与开展,七个进主题日和“三个一”线上活动,有多个类型的,逐一填写。2.受众人数不含派出人数。3.发放宣传资料内容填写主要资料名称4.开展性质联合2个单位以上的属合办,合办单位栏仅写所合办单位名称即可。5.如有他需要说明情况,请填写在备注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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